昌平区邀请外籍人员来华工作指南
坚持“理由充分且确属当前必要”的原则,凡在昌平区经营的企业开展必要的经贸、科技国家往来,相关外籍人员可申请协办签证。申请协办签证的人员国际旅行目的地应为北京市。
1.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管理委员会:生命科学园范围内办公企业
3.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未来科学城东区一期10平方公里范围内入驻企业
4.昌平区商务局:注册在科技园区、生命园之外的非生产型外资、外贸企业。
5.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6.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
7.区复工复产防控组办公室:其他
1. 北京市《邀请核实单》申报表(系统申报后打印)
2. 人员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
3.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必要性说明(说明中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接收入境人员后的防控措施、邀请来华事由等,其中事由要充分且确属当前必要),由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4.邀请主体的资质证明。(包括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记录等),加盖公章。
5.能够证明邀请主体与受邀人之间存在真实、直接正常往来的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购销合同、海关出口提单)。
6.受邀人来华日程安排,由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7.邀请主体来华担保函。(内容包括邀请主体目前符合市、区两级疫情期间办公防控要求,受邀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主体将敦促、监督受邀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配合国内疫情防控,并按时离境,由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8.受邀人有效护照主页复印件。(包括受邀人多次来华所获来华签证页、第三国签发的签证记录等)
9.受邀人中、外文在职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10.邀请主体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其他材料
①如向科技园区申请初审,企业须提交中关村高新技术证书;
②如向区科委申请初审,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③其他视情需提供的材料如:邀请主体为外商驻京代表机构,视情需提供工商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备案登记本复印件、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受邀人履历表;受邀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领事认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12.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
1.系统上报: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市外办官方网站http://wb.beijing.gov.cn,点击“网上办事”专栏中“外国人来华业务”,进入“在线办”。登录“外国人短期来华业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来华邀请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北京市《邀请核实单》申报表”。
2.初审:由邀请主体区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单位对申报事项进行真实性及必要性审核,出具书面意见。
3.材料上报:邀请主体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提交至区政府外办(昌平区政府街19号 应急楼305室),对于存在问题的申请事项向申报单位反馈意见,申报单位可根据反馈意见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由区政府外办出具《申办邀请核实单申请》。
4.审核:邀请主体将材料交至北京市外事综合服务大厅(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二层)窗口。待市外办审核。
昌平区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各单位联系表
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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