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4日
科技信息
-
2584家|北京市2025年第2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告,18.5%被抽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2584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025-11-27 -
747家|北京市2025年第1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告,22.3%被抽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747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2025-11-27 -
速藏,《昌平区入统手册》正式上线啦
为切实做好达规纳统工作,规范纳统流程、明确纳统标准、破解实践难题,昌平区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有关部门需求,精心编制《昌平区入统手册》,为全区达规纳统工作开展提供全面、系统、可操作的指导服务。
2025-11-25 -
警示曝光|一露营者在水库边昏迷,目击者称其帐篷内炭火旺盛
警示曝光|一露营者在水库边昏迷,目击者称其帐篷内炭火旺盛
2025-11-21 -
关于召开2025年度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会(第十九期)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精准推送科技创新领域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全面掌握政策要点、熟练运用政策工具,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将举办”2025年度昌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会(第十九期)”
2025-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