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5号)的有关要求和昌平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团队的支持力度,为昌平区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开展区内高层次科技人才征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昌平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2.申报主体、高层次科技人才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高层次科技人才原则上应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应在相关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2、昌平区高层次科技人才汇总表(附件1);
3、推荐人才所需材料:
(1)昌平区高层次科技人才情况表(附件2);
(2)人才学历、学位证书;
(3)人才主要贡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担重点项目证明材料;获评各类奖项表彰证明;职称证明;知识产权证书等)。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16日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电子版及附件1-2(Word版)提交至邮箱kwkjfwzx@126.com,无需纸质版材料;
2、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联系电话:姚乐 朱博义 80113345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