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北京市商务局
【项目性质】属于市级资金支持类
【申报时间】4月30日前第一批,12月20日前最后一批
【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传统商场“一店一策”升级改造、商业品牌首店项目、“互联网+流通”创新示范项目、商贸物流发展、老字号传承发展、总部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汽车流通规范化项目、商业流通发展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等10个方向,重点支持商务发展领域内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促消费、稳增长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项目;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等。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典型示范类项目。
【申报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4.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6.除上述申报条件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应从其要求。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4.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点击下载);
5.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
8.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材料要求的还应一并提供。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
2.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附件
1.附件1.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2.附件1之附件1.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补助标准.xls查看
3.附件1之附件2-5.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建设指引.doc查看
4.附件2.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查看
5.附件3.传统商场“一店一策”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6.附件4.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7.附件5.“互联网+流通”创新示范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8.附件6.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9.附件7.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10.附件8.总部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11.附件9.汽车流通规范化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12.附件10.商业流通发展领域节能减排项目申报指南.doc查看
13.附表1.项目申报书.xls查看
14.附表2.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xls查看
15.附表3.项目单位承诺书.doc查看
16.附表4.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xls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