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科委)

2021-05-06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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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要求,为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拟开展2021年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领域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一是人工智能领域,布局高性能计算、类脑计算、智能图像处理等关键芯片及技术,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创新应用;二是超高清显示领域布局显示芯片等核心器件;三是工业互联网领域布局MEMS传感器,采集、通信、控制等关键设备及系统。
  (二)医药健康。一是新型治疗性药物领域,布局抗体药物、小分子靶向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快速研发,及其工程化开发、中试技术等研发生产服务;二是创新型医疗器械领域,布局高端植介入器械、手术机器人及其核心部件;三是数字医疗领域,布局AI辅助诊断、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及产品。
  (三)绿色低碳。一是在碳减排领域,布局碳捕集关键技术及装备,低碳短流程工艺及装备,城市基础设施碳减排技术;二是在先进储能领域,布局新型电化学储能技术及装备,储电、储热等储能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
二、有关要求
  (一)已组建北京市工程实验室的牵头单位不得在原申报方向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研究编制工程中心组建方案。工程中心在组建方案中应同步编写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评审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研发场所、实验平台、测试环境等相关研发环境的建设和完善,购置必要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与项目技术成果产出直接相关的系统开发等,不包含土建工程、人员工资奖金等相关建设内容。
  (三)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严格按照《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要求编制,要求企业做好真实性承诺,确保方案真实。申报详情可在北京市发改委网站上查阅http://fgw.beijing.gov.cn/gzdt/tztg/202104/t20210429_2378421.htm。
三、材料提交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25日前将工程中心组建方案(纸质版一式七份,订成册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我委高精尖产业促进中心,我委将汇总递交区发改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项目单位。
  (二)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高精尖产业促进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2号楼1107室,请提前预约递交材料时间:69745035。


联系人:
1、区发改委:张光子 电话:80110258
2、区 科 委:夏 菲 刘 佳 电话:69745035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

1.附件1--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doc查看

2.附件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查看

3.附件3--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docx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