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昌聚工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7-30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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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汇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服务推动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将启动第“昌聚工程”申报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流程

    本次“昌聚工程”申报评选工作分为人才(团队)评选和人才发展平台评选两个部分。

    人才(团队)包括:创业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团队)、海外类人才、青年类人才和其他类人才,各类人才(团队)通过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人才发展平台分为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发展服务平台。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院士工作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站和央地、校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海外人才创业园、双创空间。人才发展平台通过平台中注册纳税在昌平的企业统一申报。

    申报评选流程主要包括系统申报、材料复核、专家评审、研究审议和落实待遇等环节。人才(团队)和人才发展平台申报资格条件、评选流程和激励办法按照《昌平区支持“昌聚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暂行办法》(京昌人才办发〔2020〕1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政策条款由专项办负责解答。

二、日程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829

1.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申报,结合政策内容,研究确定申报类别,并汇总整理相关申报材料;

2.“昌聚工程”评选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未来科学城国际人才大厦,设立申报咨询答疑热线,开展全程答疑工作。

(二)系统申报阶段:202181031

各用人单位在系统注册账号(申报系统网址:http://cjrc.bjchp.gov.cn),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按照研究确定的申报类别进行系统填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核实把关。需要推荐函的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规定到相应的单位申请。入选国家或北京市人才计划的项目进行线下申报

(三)材料审核阶段:20219130

1.评审机构对系统申报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后,列出校核材料清单;

2.专项办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对需要校核的企业、人才、机构相关情况进行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

3.专项办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项目主体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专项办,由评审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4.将复核无误的材料分类整理后报送专家评审组。

(四)专家评审阶段:2021108日至29日

评审机构按照申报项目类别邀请不同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报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审议实施阶段:20211112月

1.征求区财政局、区经信局、科技园区、未来城、生命园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拟支持项目公示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2.召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及激励额度;

3.专项办协调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教委、区卫健委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政策规定落实资金、配套服务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将申报推荐工作作为引才留才的有效手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参与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让更多优秀人才享受政策红利。

四、组织机构

1.“昌聚工程”专项办

咨询答疑热线:010-81905800、81905801

办公地址: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一街3号院2号楼(G座)六层

2.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3910092712


“昌聚工程”专项办

2021730日

 

附件

1.昌平区“昌聚工程”评选申报指南.pdf查看